mercredi 7 mai 2014

童年杂忆 3


端村是个水陆码头,人来人往较多。那些跑船的更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所以,端村人相当的开放。绝不像中国传统农村那种因循守旧的样子。

从女人缠足这件事上可以看出,端村并不落后。我离开端村时是九岁,记得在端村看到的缠足妇女都是四十岁以上的,即我奶奶那一代的人。到北京后,有时去逛护国寺庙会。常在庙会上遇到一群群穿着花布衣服,表情羞涩的女孩子,一看就知道是附近乡下,如宛平,顺义,三河等地来逛庙会的,年龄约比我大四五岁。他们中却大部分是小脚。可见在天足运动
上,端村走在了北京郊县的前头。

端村人的另一特点是诙谐幽默。 端村人最爱给人起外号,有的外号还真传神。比如:晚香玉, 江西腊,大展布,王大牙,麻和,  夜雀 等。端村人更爱开玩笑,大桥北边有个杂货店,店名<千祥茂>,卖糕点。有大八件,小八件,槽糕,江米条等。 我一个叔叔调侃说:有一人拔钉子,先用钳子夹,结果没拔出来倒把钳子口崩了,后拿来千祥茂的一根江米条,一下就把钉子启出来了。村里有两个<办党的>,即县里国民党党部的工作人员,记得其中一人叫刘玉民,叔叔们每见到他就叫他为<卖膏药的>。抗战胜利后在北京,这位党工又时常出现,叔叔们仍叫他卖膏药的。 弄得他急不得,恼不得,只能苦笑。

研究中国历史的人有一共识:即帝制时代,政权的权力到县这一层为止,县以下的社会全靠宗法关系维系。 根据我在故乡的生活和长大以后的思索,我认为直到抗战前的中华民国,其权力仍然是止于<县>。县以下是靠普遍的道德伦理来维系。正常情况下,没有大的纰漏。民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村里的大老出面说句话,基本上就解决了。几千人的端村镇,有一个镇公所,镇长是义务职,完全靠桑梓的拥戴行使权力,镇公所有一个书记,这和共产党所说的党的书记完全不是一码事,书记就是办具体事务的办事员,抄抄写写,发个通知等类的活儿,镇公所给少量的生活补助。镇子里没有警察,保安和法官法院。更没有驻军。但是,这种情况到了社会大变动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抗战开始后,出于党派的 争斗,端村屡屡发生暗杀事件,既无人调查,也无任何机构可以制止,镇公所对此无能为力。那时的端村竟成了无法无天的炼狱。关于暗杀这类事,后文还将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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