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manche 3 août 2014

长夜漫漫 25 徐前一个帖子


刘元敬被捕以后,他家的财产完全被控制,由官方规定每月的生活费限额,任何一项开支,即使是买二分钱的醋,也都要凭发票报销. 那时一般的油盐店都还是私营,刘家周围的店铺慢慢地知道他家的情况,愿意配合给开发票. 更详细的细节,比如孩子想买根冰棍,如何处理,我就不清楚了.

这个案子长期拖着不处理,家属受到极大的心理压力. 刘元敬的父母相继离世. 姐姐变得神经兮兮. 我的姑姑在此考验下,倒是能挺得住. 孩子们在学校也受到很大的压力,大女儿是北师大女附中高材生,高考的成绩也好,却只能进北京师范学院. 更年幼的孩子连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都没有.

过去一直把刘元敬作为第一主犯,1954年宣判时却把包工头出身的另一家营造厂的经理万选之当成了主犯,法官首先宣读他的判决书. 判他死刑立即执行. 据说法官刚刚读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 ,站在他两旁的法警立刻把他踹倒,押到刑场枪毙了. 第二个宣判的是刘元敬,当法官读到<判处死刑>时,他已站立不住,待法官说完<缓期二年>执行时,他缓过神来喊<感谢政府宽大>, 其他六家营造厂的老板分别判处几年到十几年的有期徒刑.

万选之被枪毙后,他家附近派出所的警察到他家去,先是唠家常,等说够了闲话后告诉他家人,万选之已经被处决,要求他家付五分钱的子弹费. 文化大革命期间,北大中文系学生林昭被枪毙后,警察也到她家要五分钱的子弹费 引起许多人的惊愕,我早在1954年就知道有这样一个招数. 子弹费倒没随着通货膨胀而调整.

当局为什么枪毙万选之,留下了刘元敬. 这是当官的那些人的事. 我们不知内情,只能猜测. 有人说当初把这个假案吹了那么大,不杀个人不能自圆其说,杀谁呢?就要考量了. 刘元敬是资深的工程师,自共产党在北京建政以后,他一直紧紧跟随,在北京的工商界有一定的影响. 而万选之是个土包工头,没文化,也没影响力,拿他祭旗更稳妥.

有位曾在国民政府当过内政部长,1949年留在大陆成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一员的人,可惜我忘记他的名字了,中共建政后,他以民主党派成员的身份调查1949年以来的冤假错案,1957年鸣放期间,他举出许多真实的例子说明在共产党的治下,有大量的冤狱.之后他被打成极右派,文革时去世. 据刘元敬出狱后说,这位前内政部长曾到狱中探访他,只有他们二人在场的情况下,问他案情的真伪. 此时刘元敬已经深谙共产党的路数,为自身安全计,只能昧着良心说,知罪认罪. 如果刘元敬说出真情,恐怕要步万选之的后尘了.

此后,刘元敬被一次次减刑,大概是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1967或1968年刑满出狱. 被安排在公安系统的一个企业工作,给了一个最低级的工程师的头衔,每月108元,按他的资历,本应是二级或三级的.

十分佩服我的这位姑姑,从幼年起过的就是无忧无虑足衣足食的生活,在遭到这样突然的变故下,她撑住了,只在家乡随刘端甫读过几年书的弱女子,负起了养育子女为公婆送终的责任. 无怨无悔. 称得起是位了不起的女性.

刘元敬的全部家产被没收,1954年被迫迁离宏庙胡同的家. 后来听说这所房子成了北京市副市长薛子正的官邸.

许多年轻人不知何为三反,何为五反, 按官方说法,三反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五反是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 从天津化工厂三反的例子和轰动全国的五反两大案的简单介绍就可明白,被整的人和所反的内容根本不搭边. 刘元敬在民国三十七年买的房子被以国家的名义抢夺,他的父母姐姐抱着瓶子入住新居,想取个平安的兆头却抵不过中共的国家权力.

这八家营造厂被控的罪行是盗窃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破坏军事工程 这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事实是他们按照政府的要求,在极短时间内建造的机场一直运行良好,如果他们偷工减料了,这项工程被破坏了,为什么不再要求他们返修呢?为什么还用它,不怕出飞行事故吗?至于盗窃国家资财,他们是根据工程合同办事,双方同意,不存在诈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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