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dredi 22 août 2014

长夜漫漫 39 燕园岁月 9


这一段准备说说学生吃饭的问题。 前文已述,我们刚入学时,一律在大饭厅吃饭,约半年以后,小饭厅建成,乃分为两部分,一是每月10.80元伙食费的大灶,一是每月13元伙食费的中灶 供研究生和调干生及愿意多付伙食费的学生用。这种局面维持到大约1957年,此后就改为食堂制,不再分大灶中灶,一律按质论价,有钱人可以每天吃古老肉,清蒸鱼,没钱的吃萝卜白菜。

北大不愧为北大,做了一个高道德标准的试点。实行食堂制后,买饭时不是把饭票直接交给炊事员,而是自觉地放在装饭票的纸盒里,自己付费,自己找零,完全靠自觉。这种办法一直实行到我毕业离校。

不过,有两件事需要提一提:一是学校曾组织一次公审大会,被告人是物理系气象专业54级的一个学生,自实行这种付费办法后,他从来没买过饭票,到他被捕时,在他宿舍搜出二百多元的饭票,所以公审大会上公诉人说:你整天琢磨如何偷饭票,还有心思念书吗?问得很好! 另一件事是突然有一天改为向打菜的炊事员缴费,后来校方公布的数字是,这一天收到的饭票总数比平时多出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平时有十分之一的学生是吃白食不缴费的。
经过这次抽查后,学校继续实行自觉缴费的制度,这就是北大。

到了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即全国老百姓挨饿的时候,恐怕这种付费办法就行不通了,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定量问题、即粮票问题。写到这里,想起一件伤心事: 1961年末,12月31日,正在北京医学院读书的二弟,省吃俭用一个月,省下了二斤粮票,准备带回家过元旦时全家饱餐一顿,他回家前到图书馆押学生证借书,那二斤北京市粮票夹在学生证中,还书时取回学生证便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到了家里向父母,向我和小弟讲他的饱餐计划,我们心中当然美滋滋的,可是打开学生证一看,粮票已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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