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碱车间案. 三反运动一开始 厂方就爆料说,硫化碱车间在分厂时代就存在一个贪污集团,他们从材料供应,生产一直到销售形成一个地下网络,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作假,比如每月生产一百吨,实际是每月生产一百五十吨,多出的那五十吨产品销售所得的钱都被这个贪污集团私分了,这种话现在听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但在那个年代,谁也不敢,也不能提出异议. 只能按着这个设想去查,我不知道厂方是如何向重工业部及化工局报告的,从现象看,部里和局里对此案非常重视,部里派了会计司的一位处长带了几位专业的会计人员到厂查账. 为此,天津化工厂成立一个约有十人的查账小组,在部里那位处长的带领下查了几个月的帐,我虽不懂会计,不知出于什么考量,把我也调到这查账小组. 查的目标以硫化碱车间为主,其他的案子也不放过. 为了核对,把化工局数年的会计传票都运到了我们这个查账小组,一张一张地核对这些传票,通过这样的核查,化工局这几年的活动尽在掌握之中. 记得部里来的一位会计曾看到过胡钟侠和我离开天津到天津化工厂时报销的火车票等.装硫化碱的容器需要用洋铁皮做的盖子,我曾根据历年的发票统计过,这些年硫化碱车间购入了多少张洋铁皮,再按每张铁皮可做多少个盖子,核对这些年的销售总量,计算的结果是完全一致,也与每个生产班组的生产记录相符合. 但厂领导说,地下网络有另一本账,从账面查不出来,那就只有对相关人员施压,搞逼供信. 有的人坚持得住,有的人受不了便按办案人员的引导胡乱承认,这样一来就更加扑朔迷离. 我虽身在查账小组,却越来越感到这样搞下去要出差错,也不认同动不动就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未有结论前就把人投入监狱,所以曾对一个人说,应按共同纲领行事,(那时,中国还没有宪法,1949年9月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代替宪法)这人立刻把我的话报告给人事科长和厂长,后来开大会时,陈西平厂长就这件事不点名地把我批评一通,当然,他的论据经不起推敲. 几个月查账和运动的结果是白忙活一阵,硫化碱车间没有任何贪污受贿的问题. 查账小组解散,部里来的那位处长带着那几位会计走了.
在审查这个案子期间,前分厂厂长应绳祖及其他有关人员均被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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