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天津化工厂的<三反>运动之前,先要介绍一下它的整体情况.
我刚到厂时,天津化工厂有总厂,汉沽分厂和大沽分厂共三部分. 除此之外,在天津有个办事处.,负责供销等事. 汉沽分厂只生产作染料用的硫化碱,生产过程也不太复杂,后来就把这个分厂改为硫化碱车间,减少了许多管理人员. 大沽分厂的产品比较多样,和总厂差不多,只是规模略小. 始终保持分厂的建制.大沽分厂 厂长姓陈,忘记他的名字了,是一名留用的技术人员,工程师. 我到天津化工厂后就得知,将要在厂内建一个新的车间,生产氯化苯. 这是中共建政后,第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化工基建项目. 比后来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还要早几年,是个八层大楼,由苏联设计,天津化工厂负责施工. 为此,调来一批技术人员,有学化工的,土建的,机械的,电工的. 氯化苯车间的建设大概是1951年破土动工. 土建部分包给"华北建筑公司", 这是个国营企业,有些工程师与化工局和天津化工厂的人都认识,或是同学或是朋友. 机械部分则发包给天津一些私营的机械厂. .
三反运动一开始,1950年3月15日发工资时丢失伍佰万元的案子就不攻而破. 原来是那天给第二车间一个小组发钱时多递出一捆钞票,这小组在分发时,知道多了五百万,他们讨论如何处理,决定不声张大家平分了事. 听了三反运动的动员报告后,这小组的人坐不住了,又开会讨论后决定集体自首. 这对因此事受了处分赔了款的王渭贤来说应是一大喜讯,但直到1952年底我离开天津化工厂,也没撤销对王的处分,没归还所扣他的钱.
三反运动全面铺开以后,天津化工厂"抓出"了好几个大案:1.氯化苯车间基建工程发包中的问题:2. 厂供应科和天津办事处的问题;3. 硫化碱车间的问题;4. 大沽分厂的问题. 仅就我的记忆所及,介绍各个问题的概要.
氯化苯车间基建工程:天津化工厂负责氯化苯车间土建工程的是陆继宪,负责机械设备发包的是一位姓齐的老师傅,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这人是学徒出身,识字不多但业务非常在行,抗战前在清华大学机械系实习工厂指导学生的实际操作. 七七事变后清华南迁,他回到故乡天津,后到了天津化工厂的前身工作. 他在天津的机械行业中颇有名望,认识的人也多,所以由他负责找一些机械厂承包氯化苯车间的机械设备. 三反运动一开始厂方就把这两人抛出来,说他们在发包时有贪污受贿,最早的揭发会还比较文明,下班后科室的职工们围坐在大食堂,让这二人坐在中间,群众提问,他们的回答当然是否认,没有结果,那就次日再开会. 有一次,坐在中间的陆继宪要求发言,主持会的人同意了,以为他要承认一些事,没料到他站起来对这位齐老师傅说,我是清白的,和你一起坐在这里感到耻辱, 你贪污了就应该坦白交代. 这一下把一些人激怒了,说你们都一样,都应坦白交代. 有一次 开完会后,一些人到陆继宪所住的南楼宿舍内劝他 有人说可不可能是华北建筑公司的人把钱交给你太太了,而你不知情,陆继宪说我太太不至于糊涂到这种地步! 后来开小会时,就没这样文明了,拳打脚踢等事时有发生. 与天津化工厂搞陆继宪等人的同时,承包氯化苯土建工程的华北建筑公司的有关人员也被揪出隔离审查,曾把其中两位工程师押解到天津化工厂和陆继宪等人一起接受批斗. 陆继宪的家在天津,他长期被隔离不能回家,他太太曾来过汉沽,厂方不准他们见面. 陆继宪是中共建政前参加了中国民主同盟的盟员,三反运动结束后,陆继宪告诉我说,他太太曾通过民盟向天津化工厂打听陆继宪的消息,厂方的回答是没有限制陆继宪的人身自由. 这与事实根本不符. 是天津化工厂公然说谎. 有一段时间,厂方安排陆继宪和我同住一室. 我去上班,他则留在室内写交代,楼外有警卫队看守. 他住进的次日,就把我买的一小罐花生米吃光了. 他还想请我再给他买,我怕担责任,没买. 齐师傅家原住厂内的家属宿舍,他的儿子进厂当了学徒,齐师傅被揪隔离后,他家迁回天津,他和儿子分别住单人宿舍. 陆和齐被大会小会搞过几次,厂方不断爆料说有什么什么证据,这二人却始终不承认有贪污受贿的事. 参与机械部分发包的还有一位工程师叫米得志,好像是北洋大学机械系毕业的,天津人,待人接物很懂礼貌,一看就知道出身名门世家. 运动开始时,他正在外面出差,回到厂里时,已对陆齐二人开过几次会了,会上的火药味已经相当浓厚,米得志一来,即被查问发包时的贪污受贿,他一下子被吓呆了,会上有人喊跪下,他马上就跪下,引导他交代,他就顺着人们所说的全盘承认.当时从表面看, 是运动取得了成果,反过来再以此追问齐和陆及其他人,不过他们还是坚不承认. 受此案牵连的还有其他人,例如,张辉南工程师就是其中之一,曾有人威胁他说,你不要以为你只有一只手,照样可以捆你. 在工厂搞三反的同时,私营企业也搞起了五反运动,承包氯化苯车间机械设备的那些机械工厂的负责人无一幸免,也都被揭发,批斗要求交代问题. 这样搞了约半年后,没查出当事人有任何的贪污和受贿,最终解除了陆齐及其他人的隔离,还他们以清白,但却说米得志作伪证,破坏运动,由当地法院判处他机关管制一年,每周要向厂公安科写一份汇报,若想周末回天津家,需要得到公安科的批准. 我离开天津化工厂时,他仍然受管制.
其他案子,后文再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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