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credi 2 décembre 2015
法国杂忆 6
巴黎国际大学城是按住户的收入分配住房的 我住的伊朗楼房间比较宽大 租金也高 三月入住时是每月一千六百法郎 后增为每月一千七 我认识一位在读的博士生 住挪威楼 每月只八百八十法郎。 拿中国助学金的学生 每月的助学金是两千三百法郎 外派的在职人员出来是每月两千四百五十法郎 如果学生的房租低于每月八百法郎 完全由学生自己负担 若租金超过八百法郎 超过部分教育处补助百分之九十 所以那时学生们或是租很便宜的房子 或是租很贵的房子 反正多出部分主要是由教育处补。
现在要说说机电所如何打我的主意了,这事很有意思,很蠢,也很反映中国人的人性。详细写来供读者茶余饭后取乐!
前文已经提到 部里批准我出国的文件 明确无误地写着" 国外收入归己 国内工资照发" 但是从部里的对外司到机电所都因为法方给我的待遇高而决定不再给我发工资 其实这点工资与国外的报酬相比 实在是太可怜了 我也不再去计较 可是他们还是不肯善罢甘休 我到法国没三个月 机电所人事部门把我妻子找到所里去说:" 王煜在外面挣的工资不是他自己的,应该按公派标准留下生活费 其余的完全交给所里 机电所将按月发给他工资 还要补发他的出国置装费八百元" 这个算盘太合算了 可是我却无法生活。
法国是福利国家 通过一些措施 实行再分配 比如 国际大学城是按收入的多寡分配住房 高收入的住房价高的楼 收入低的住房价低的楼 机电所想把我的钱拿走 我却不能以此为理由 要求住低价的房子 各大学的食堂也是如此 吃同样的伙食 收入高的多交收入少的少交 记得那时周一到周五中午 我在巴黎十一大食堂吃饭 每餐16.40法郎 而那些做论文的研究生 每餐只交8.60法郎 如果我按机电所的要求 每月留两千四百五十法郎做生活费 那么 每月交一千七百的房租 在巴黎十一大吃二十二顿饭 共需368.80法郎 再买张一到五圈的月票约需一百法郎 加总就是2156法郎 余下的不足三百法郎连吃早饭晚饭都不够了 周末只能饿肚皮 我要比那读博士的学生穷得多 这异想天开的鬼点子 亏得他们想得出来
机电所提出这的办法后 果然以后就每个月往我家里送工资了 大约是二百多元 我对他们的态度是不理不睬 随你们做 反正钱在我手里 我不回去 你能奈我何! 於是如此这般地送了一年工资 大概他们醒过盹了 突然又给我来信说:"两种办法任我选 一是照刚出来时那样 国外的收入归我 机电所不再发我工资 二是按现行的办法 机电所每月发我工资 我留少量生活费 余额交给所里" 这似乎是觉得榨不出我油来 想找台阶下 我还是没给他们台阶 于是回信说 请组织决定吧 结果他们就不再发我工资了 这个回合的较量他们彻底输了
1988年回去 把发给我的那一年工资还给了他们
和这样一群弱智而又邪恶的人打交道 除了无奈 还感到无趣 如果是与同一层次的人交手 还需要动动脑筋思考 对这样的一群人 仅凭直觉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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