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帖子是转贴的2013年1月10日 我给华侨教会国语部执事们的信 其中有一句话是 "至于说曾在2012年 2月26
日的会员大会上宣布过《安东尼聚会点已不再是华侨教会一部分》,为此我询问过许多参加过这次大会的华侨教会会员,没有一人说听到过这一宣布."
1月10日以后 我继续询问参加过那次会员大会的人 情况有了变化
当我妻子打电话询问现任华侨教会理事会副主席,也是国语部教牧组的执事时,她斩钉截铁地说 ”他说过我听见了“ 而我问过的其他人,仍无人说听到过.
这就出现一个如何采信的问题. 这事不能靠表决 如果少数服从多数的话 显然说没有听到过的人多得多 听到的只是一个人 我认为此事要靠分析
我宁肯相信多数人的意见而不采信理事会副主席的说法 理由有三 1.副主席是位原则性很强的人 他如果真的听到理事会主席宣布过
《安东尼聚会点不再是华侨教会的一部分》
此后国语部每个主日的崇拜程序表上一直列有安东尼聚会点的话动,刊登在号角双月刊上的华侨教会的广告一直把安东尼聚会点列为华侨教会的一部分
这不是有违事实吗?您为甚麽不置一词呢? 根据华侨教会现行会章 会员无故六个月不参加教会活动即被除名 包括我在内的约十名原华侨教会会员
从2009年起就在安东尼聚会点聚会 没再参加华侨教会的活动
如果说华侨教会理事会主席在2012年2月宣布安东尼聚会点从此不再是华侨教会的一部分属实且有效 六个月后 我们应当被华侨教会除名
为甚麽还发给我们通知让我们参加2012年11月18日的会员大会呢? 2.副主席是主席的岳母 有了这层亲属关系 我不知道司法系统如何处理这类证词.
3.副主席的说法是孤证.
我问过许多参加过去年那次会员大会的人 想列举一些回答如下;
多数人说 《没有听到过》 有人还拉着长声说《没---有》
一位老弟兄说《 绝对没有,我全家都参加大会了,谁都没听到,我还问了其他人,也都说没听到.》
一对夫妻说 《我们没听到,可能是他说的时候我们去厕所了》
一位负责人说 不记得了 可能有录音 我问她再听录音时 又说没有录音了 也没有书面纪录
一位负责人说《我不能说他是说谎,但我没听到他说安东尼聚会点不再属华侨教会,也许是他说的时候我去厕所了》
看来,那一阵子,华侨教会的厕所爆满了.
我给一位执事发了两封邮件 问他听没听到过理事会主席的宣布,迄今没接到她的回复.
参加过那次会员大会的人很多,期望你们站出来作证.
把事实弄清楚,才有图图大主教所说的 真相 正义 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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